中部聯盟借書證

中部聯盟館跨校申請管理系統,為中部地區大學校院圖書館為促進相互間資訊交流與服務讀者,成立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」(以下簡稱本聯盟)之區域性圖書館館際合作性組織,以平等、互惠、共享之原則共同合作。

相關規則辦法請參閱: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章程

1. 服務對象

凡目前就讀逢甲大學的學生或現任本校的教職員工,均可申請。

2. 開放名額

本聯盟設甲、乙、丙三組會員,本校為甲組[圖書館館藏量達紙本 50 萬冊(件)]會員,各組會員的借書證名額如下:

  • 甲組會員,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150 名為限。
  • 乙組會員,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100 名為限。
  • 丙組會員,借書證名額每學年每校 50 名為限。

3. 本校讀者申辦程序

  • 第一階段「申請讀者」:先透過「中部聯盟館跨校申請管理系統」申請帳號、確認原校圖書館讀者身分,於 2 個工作天內進行審核。
  • 第二階段「跨校借書申請」:讀者身分審核通過後,登入系統,點選跨校借書申請,至可申請學校清單選擇欲申請學校,至多選擇三個學校,於2個工作天內進行審核。
  • 持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電子借書證」、服務證或學生證,親至聯盟館借還書櫃檯辦理登錄手續。〈收件時間依各館規定〉
  • 憑「中部大學校院圖書館聯盟電子借書證」、服務證或學生證,向聯盟館辦理借書手續。〈於各聯盟館提供借書服務的時間內皆可前往辦理。〉

4. 讀者借書權利有效期限:

  • 電子借書證有效期限一年,從當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日,但畢業者例外,其截止日期為每年 4 月 30 日。
  • 電子借書證期滿後擬繼續使用,需重新提出申請,申辦日期自每年 9 月 1 日起至額滿為止。

5. 借閱圖書範圍:

限各聯盟館總館典藏已編可供外借之圖書。

6. 聯盟合作館借閱冊數及期限:

甲、乙組會員,借閱冊數五冊,借期 30 天;丙組會員,借閱冊數三冊,借期 21 天;不提供續借、預約服務。各聯盟館借用資訊整理如下表:

各聯盟館借用資訊
組別 學校借閱冊數借期
甲組中興大學、東海大學、靜宜大學530 天
乙組大葉大學、暨南國際大學、彰化師範大學、亞洲大學、聯合大學、臺中教育大學、臺中科技大學、朝陽科技大學、修平科技大學、弘光科技大學530 天
丙組中山醫學大學、中國醫藥大學、中臺科技大學、南開科技大學、勤益科技大學、嶺東科技大學、僑光科技大學、建國科技大學、育達商業科技大學、明道大學、台灣體育運動大學321 天

7. 其他相關規定:

  • 聯盟館如有業務需要,得通知申請人提前歸還所借圖書,申請人不得異議。
  • 借閱圖書逾期時,每冊逾期一日,須繳納滯還金新台幣五元。
  • 聯盟館各館讀者若有欠書欠款情形,停止其申請聯盟借書證資格。
  • 其他事項,比照聯盟館各館相關規則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