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書 | 還書 | 續借 | 預約 | 逾期 | 遺失賠償 | 電子郵件通知
壹、借書說明
- 本校教職員工、學生、及具可借書身份的讀者,均可在圖書館開館期間內,親持本人之教職員工證、學生證或圖書館核發之借書證辦理借書。
- 至圖書館一樓利用自助借書機辦理館藏資料外借,多媒體資料請至流通櫃台辦理借閱。
- 借閱資料數量與借期規定:依各身分借閱冊/件數及借期規定辦理。
- 指定參考書、學位論文、當年度期刊/雜誌、中文過刊、報紙、微縮資料及漫畫書區館藏,限館內使用。
貳、還書說明
- 所借圖書可至圖書館一樓自助借還書機,或至流通櫃台歸還,還書後請確認要歸還之圖書都已還清無誤,亦無逾期滯還金再行離開。
- 閉館期間可投入還書箱(位於圖書館斜坡道)還書。擲入還書箱之圖書,將於次一個上班日處理,並以前一個開館日為還書日期。
- 郵寄歸還圖書資料者,以郵戳日期為還書日期。郵寄後請自行確認是否已完成歸還作業。寄件資料如下:
- 收件人:逢甲大學圖書館(還書)。
- 收件地址:台中市 40724 西屯區文華路100號。
- 下列資料請勿投入還書箱,否則應負損壞賠償責任
- 圖書附件如磁片、光碟片等。
- 多媒體資料(DVD或CD)。
- 無法投入之大型圖書。
- 污損或受潮之圖書。
- 請務必登入個人借閱紀錄確認完成歸還圖書資料及是否產生滯還金。
參、線上續借說明
- 借書到期如欲續借,應於到期日(含當日)前辦理續借,自續借當日起計算新到期日。
- 續借不限次數,惟每冊(件)圖書資料之累計借期不得超過各身分之最長借期,累計借期已達最長借期者,不得再續借,需先到館歸還後方可再次借閱,並重新計算借期與最長借期。
- 辦理續借時,借期需已逾一半;如該書已有他人預約,則不得續借。
肆、預約說明
- 欲借閱訂購中、編目中或已借出之圖書資料,請利用「預約/調閱」功能預約圖書。
- 預約冊數依各身分借閱冊/件數及借期規定辦理。
- 預約書到館後,本館將以o365電子郵件信箱通知,或是自行登入個人借閱紀錄,隨時查看預約書到館進度。預約書到館逾五日未借書者,系統將自動取消該次預約服務,並依序通知次位預約者借書,或逕行將圖書歸架。
- 在架上圖書(狀態為可借閱、上架中、或限館內使用)及讀者本人已借出的圖書,無法再進行預約。
伍、逾期說明
- 借閱圖書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,如有逾期,將課以逾期滯還金,如下表。
| 資料類型 | 每一日逾期滯還金費用 | 逾期滯還金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圖書資料每冊(件) | 每逾一日課滯還金新臺幣五元整 | 每冊(件)累計最高上限伍佰元整 |
| 視聽資料每件 (一個條碼) |
每逾一日課滯還金新臺幣十元整 | 每冊(件)累計最高上限壹仟元整 |
※ 逾期滯還金累計達三百元以上即停止借閱權限(含借書、續借及預約等)
- 所有讀者於畢業離校/離職/退休前,應歸還所有借閱圖書資料並繳清所有逾期滯還金。
- 請登入MyFCU線上繳交逾期滯還金,或至流通櫃台利用悠遊卡自行繳款。
陸、遺失賠償
- 所借圖書如遺失或毀損,應立即至圖書館辦理賠償手續,並於借閱到期日前完成賠償手續,逾期未完成者,除應賠償該圖書外,另須依規定加計逾期滯還金。
- 賠書原則請參考圖書遺失賠書或毀損館藏資源之賠償原則辦理。
柒、電子郵件通知
- 館藏資料外借後,透過o365電子郵件信箱寄送館藏資料借閱狀態通知單(到期通知、逾期、預約書到館),讀者應自行透過個人借閱紀錄查詢借閱狀況。電子郵件通知僅為輔助提醒,不得以未收到電子郵件或是不使用o365電子郵件信箱作為逾期不計滯還金之理由。
- 館藏資料借閱狀態通知單寄送規則:
| 到期通知單(FCUL Courtesy Notice) | 到期前3日自動發送 |
|---|---|
| 逾期通知單(FCUL Overdue Notice) | 圖書逾期後,將定期發送(逾期1天、8天、15、29天時,系統自動發送逾期通知)。 |
| 預約到館通知單(FCUL Hold Pickup Notice) | 預約圖書到館後自動發送。 |
※ 諮詢方式:圖書館流通櫃檯:(04)24517250分機2682。Email: library@fc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