逢甲大學圖書館榮譽會員施行準則
民國106年3月28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06年5月26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民國112年1月3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12年2月3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- 第一條 依據逢甲大學圖書館閱覽服務要點第三條規定,為鼓勵並感謝熱心人士或團體捐款本校或本館單位,特訂定本施行準則。
- 第二條 捐款者得辦理圖書館榮譽會員卡,且享有入館閱覽及借閱圖書之服務。圖書館榮譽會員卡使用人為捐款者本人或其指定之特定人(須年滿十八歲以上),捐款者為法人時,得為法人內成員。
- 第三條 捐款贊助本館館務運作之金額達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者,本館除對捐款者致贈感謝紀念牌座外,另依下列方式回饋捐款者:
- 一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壹拾萬元以上,未滿壹佰萬元者,致贈白金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1張。
- 二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壹佰萬元以上,未滿伍佰萬元者,致贈金鑽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1張。
- 三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者,致贈尊爵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1張。
- 第四條 捐款贊助本校學術暨行政發展基金達新台幣伍拾萬元以上者,除依逢甲大學學術暨行政發展基金捐募款獎勵要點規定辦理外,得依其捐助金額享有下述優待服務:
- 一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壹佰萬元以上,未滿伍佰萬元者,致贈白金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1張。
- 二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,未滿壹仟萬元者,致贈金鑽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1張。
- 三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,未滿貮仟萬元者,致贈尊爵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1張。
- 四、凡捐款金額達新台幣貮仟萬元以上者,致贈尊爵級圖書館榮譽會員卡3張。
- 第五條 持有圖書館榮譽會員卡可借用之圖書冊數、借期及有效期限如下:
- 一、白金級:借用紙本圖書館藏25冊(件)/25天;有效期限為3年。
- 二、金鑽級:借用紙本圖書館藏25冊(件)/25天;有效期限為10年。
- 三、尊爵級:借用紙本圖書館藏40冊(件)/40天;有效期限為終身。
- 第六條 持卡人本人憑卡可在本館開放時間內入館閱覽、借書,相關借書及閱覽事宜,悉依本館規定辦理。
- 第七條 本施行準則經館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最近更新日期 : February 16, 2023 - 8:19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