逢甲大學圖書館企業會員施行準則
民國106年5月8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06年5月26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民國112年1月3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12年2月3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- 第一條 依據逢甲大學圖書館閱覽服務要點第三點規定,為擴大與國內產業機構進行合作、交流,提供企業會員相關服務,特訂定本施行準則。
- 第二條 凡國內產業機構得以公司為單位申請加入本館企業會員,入會方式以公司為單位,由業務代表人提出申請,並完成入會約定書填寫及年費繳交等手續,惟本館保有最終核可權。服務類別及收費標準如附表一;入會約定書如附表二。
- 第三條 會員有效期限為一年,中途不得要求退費或更改類別,會員期限屆滿後,如需續約,應重新申請入會。
- 第四條 服務項目如下:
- 一、圖書借閱:申請範圍以本館總館之一般圖書為限,且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。每張企業會員卡至多可借閱10冊圖書,借期30天。
- (一) 到館借閱:會員成員可向企業業務代表人申請借用企業會員卡,持卡進入本館自修、閱覽,並辦理館藏借用程序。
- (二) 線上申請借閱:會員成員可向企業業務代表人提出申請,並經由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提出借閱程序。
- (三) 逾期罰款金額:逾期歸還者,本館圖書每冊每天罰新台幣伍元,如有遺失破損情形,依本館相關規則辦理。
- 二、館際複印借書服務:借用非本館館藏,可由企業業務代表人利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,向國內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申請圖書借閱和期刊複印。本項服務費用依被申請館之計費向申請者收取所需費用,申請者至本館領件時即需繳清。
- 三、參考問題諮詢:若有資料查詢等問題,可透過電話或本館諮詢櫃台提出問題,將有專人協助回覆。
- 一、圖書借閱:申請範圍以本館總館之一般圖書為限,且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。每張企業會員卡至多可借閱10冊圖書,借期30天。
- 第五條 會員卡僅供企業內部員工使用,不得出借或私下交易;到館閱覽時應親自刷卡入館;會員卡遺失,應儘速向本館辦理掛失,倘因而造成本館損失,該會員應負賠償責任。
- 第六條 企業會員員工持卡進館自修閱覽、辦理館藏借用應遵循本館各項規則,違反規定者,本館有權停止其使用權。
- 第七條 其他注意事項如下:
- 一、企業會員應設置業務代表人一名,負責處理各項聯絡事宜,若業務代表人有異動時請主動告知本館。
- 二、本館所核發之企業會員卡可供作為入館識別憑證,建議由企業會員推派專人控管。
- 三、企業會員卡遺失補發,需另酌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。
- 四、圖書到期及逾期通知將直接寄給企業業務代表人。圖書逾期費用,則定期向業務代表人結帳並通知到館繳交罰款費用。
- 第八條 本施行準則如有未詳盡之處,概依本館相關規定或最新公告辦理。
- 第九條 本施行準則經館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Last updated : February 16, 2023 - 6:02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