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一、為推動圖書館業務之改進與發展,充分發揮圖書館之功能,特設置「逢甲大學圖書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- 二、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- (一) 圖書館重要章則之審議。
- (二) 圖書館業務發展之建議。
- (三) 圖書館預算編製及分配原則之決定。
- (四) 圖書館各項政策之訂定及宣導。
- (五) 圖書館中長程計畫之訂定。
- 三、本委員會由圖書館館長及各學院教師代表各二人、全校學生代表研究生一人及大學部學生二人組成。各學院之教師代表由各學院推派;學生代表由學生會推派。
- 四、委員任期一學年,連聘得連任。
- 五、本委員會?學期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;由圖書館館長 召集之,並為會議主席。
- 六、本委員會必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,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始得決議。
- 七、本組織規程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Last updated : December 28, 2016 - 3:02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