逢甲大學圖書館受贈資源處理施行準則
民國102年8月20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02年8月26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民國103年11月25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03年12月23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民國112年1月3日館務會議通過
民國112年2月3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- 第一條 本校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有效處理各界捐贈之圖書資源,特依據逢甲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源徵集與建置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,訂定本施行準則。
- 第二條 本館由館藏發展組負責處理受贈資源之相關事宜。
- 第三條 受贈資源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,本館將納入館藏:
- 一、適合師生參考、使用之學術性圖書資源。
- 二、具備時效性者,惟西文圖書、珍善本圖書或古文書等不在此限。
- 三、符合著作權法規範且狀態良好。
- 第四條 受贈資源具有下列任一情形者,本館得不納入館藏:
- 一、本館已有複本者。
- 二、錄製格式或使用軟體與本館現有設備不相符或無法支援者。
- 三、政黨、宗教等各類團體內部刊物或宣傳刊物、通俗娛樂雜誌、課本講義、內容不完整之套書,或年代不全之連續性出版品。
- 第五條 本館保有受贈資源之所有權及處理權利,包括典藏、陳列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。
- 第六條 本施行準則經館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Last updated : February 16, 2023 - 6:19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