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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甲大學圖書館還書箱使用規定

民國92年11月10日逢甲大學圖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
民國93年2月5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民國97年6月11日經逢甲大學圖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
民國98年4月20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民國112年1月6日逢甲大學圖書委員會會議通過
民國112年2月3日校長核定並公布

  1. 一、使用還書箱,秉持誠信原則。
  2. 二、圖書館為便利讀者閉館時間還書,特設立還書箱,由讀者自行投遞還書,除依照逢甲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源借用要點規定外,依本規定辦理。
  3. 三、逾期借書,請至「一樓流通櫃台」歸還,不得投入還書箱。
  4. 四、無法投入還書箱之大型書,不得投入還書箱,請至「一樓流通櫃台」歸還,否則損壞遺失應付賠償責任。
  5. 五、多媒體資料及書後附件,不得投入還書箱,請至「一樓流通櫃台」歸還,否則損壞,應付賠償責任。
  6. 六、實際歸還圖書之冊數及時間,以本館點收為憑,未點收之前,可借冊數以電腦顯示。
  7. 七、本規定經逢甲大學圖書委員會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最近更新日期 : February 16, 2023 - 8:33am